出版一本书之后,通常还会有三种行为:加印、重印和再版
加印是图书第一次印刷后,在原有数量上增加印刷量。加印的书只是增加印刷的数量,而书的文字、图片则不变。因而,加印的书不可以修改内容。
重印是图书第一次印刷后,没有改动或改动特别少的再次(或多次)印刷。开本、书号、版式、书号是不能变的,可以改变的是封面、扉页设计。图书的中国标准书号条码一般也不变,但若定价有调整,必须在原来的条码后加上附加码(整个条码需要重新申请制作)。由于对已排版面不作改动或仅做少量改动,重印的出书速度快、生产成本低。
再版是对原书做较大修改后重新排版印刷。再版仅指同一个出版单位的出版行为。如果某种图书原有甲出版社出版,后来改为由乙出版社出版,它就不是再版书,而是乙出版社的出版书。(PS:和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,会有明确的版权期限,在这个期限到期之前,不能选择其他的出版社出版,期限过了,就可以另行选择出版社出版)。
简单来说,书只是加印,是不可以修改内容的。如果出书需要修改内容,那该书不是重印就是再版,不能说是加印。加印和重印不需要重新申请书号,而再版则需要。其中更详细有关出版年月、版次、印次、印数相关信息详见下文。
出版年月须载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的年月和本次印刷的年月。
版次是用以统计版本内容的重要变更的。出版的书,有版次之别,比如第一版、第二版、第三版......,版次的变化是需要变更书号的。图书第一次出版者为第一版,内容经过较大增删并用新的书号出版者为第二版,以下类推。
印次是用于统计印刷的次数的。印次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计算起,重印时应将以前各版的印次累计进去。例如某书第一版印了三次,第二版印了两次,第二版第一次印刷应作为第四次印刷,第二版第二次印刷应作为第五次印刷,以下类推。
印数必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起累计计算。例如某书第一版印了两次,第一次印数10万册,应记载为1-100000册,第二次印数5万册,应记载为100001-150000册;第二版第一次(即累计印次的第三次)印数10万册,应记载为150001-250000册,以下类推。一本书有不同的开本或不同的装订,如精装、平装、普及本等,各种不同形式的版本的印次、印数须分别累计。
来源:《关于图书版本记录的规定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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